根据《信阳师范学院学生综合测评办法(修订)》(信院字[2023]52号)、《信阳师范学院国家奖学金评定办法》(信院字[2020]142号)、《信阳师范学院国家励志奖学金评定办法》(信院字[2020]145号)、《信阳师范学院奖学金评定办法(修订)》(信院字[2023]53号)和《信阳师范学院学生缴费注册管理办法(试行)》的有关规定,leyu乐鱼积极组织,认真细致、客观公正地开展评审工作,现将初审名单予以公示(附件)。公示期9月27日至10月1日。
自公布之日起,学生个人如对公布结果持有异议可直接向leyu乐鱼学生工作办公室反映,电话:0376-6390776。公示期满后不予受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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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3年9月27日